芮城县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芮教函字〔〕14号 各初中、县直校并中心校: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请各校遵照执行。一、招生原则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遵循“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各中小学要按照划分的服务区域,免试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均衡编班。2.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公民同招”。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招生录取等。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设置的轨制和班容进行招生,小学班容不超45人,初中班容不超50人。二、招生办法及程序(一)统一网上报名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通过“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报名招生。家长或学生按照报名平台公示的中小学服务区划分情况,如实填报家长及学生信息,如实填写户口簿和房产证(居住证)等信息,按“两证一致”要求进行登记,分批次录取。若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无法入学、学籍信息错误等影响学生入学的,由家长或学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一个手机号只能填报一个学生,一个学生只能报一所学校。报名平台: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jg/pgjg/13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