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9例累计确诊56例 年2月1日0时至24时,山西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9例。其中:太原市2例(迎泽区1例、万柏林区1例),大同市2例(云冈区1例、天镇县1例),晋中市2例(平遥县2例),忻州市2例(五台县2例),晋城市1例(泽州县1例)。新增重症病例1例(忻州市忻府区1例),新增疑似病例26例。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95人,共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截至2月1日24时,山西省11个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6例(含重症病例3例、危重症病例1例、出院病例1例,无死亡病例)。其中:晋中市13例(平遥县13例),运城市10例(芮城县3例、新绛县3例、河津市2例、万荣县1例、夏县1例),大同市8例(平城区4例、云冈区2例、浑源县1例、天镇县1例),太原市6例(迎泽区3例、小店区1例、万柏林区2例),吕梁市5例(离石区2例、孝义市2例、文水县1例),朔州市3例(应县3例),长治市3例(潞州区1例、长子县2例),晋城市3例(城区1例、陵川县1例、泽州县1例),忻州市3例(忻府区1例、五台县2例),阳泉市1例(城区1例),临汾市1例(乡宁县1例)。治愈出院病例1例(太原市小店区),现有疑似病例64例。 1名危重症病例(晋中市平遥县,医院重症监护隔离治疗)和3名重症病例(吕梁市离石区1例,医院重症监护隔离治疗;晋中市平遥县1例,医院重症监护隔离治疗;忻州市忻府区1例,医院重症监护隔离治疗)目前病情基本平稳。医院,进一步指导和参与救治。其余51医院医护团队严密监护,中西医结合治疗,目前病情平稳。 山西省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从源头杜绝交易消费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山西省人民政府2月1日向社会发布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的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管控。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的通告全文如下: 一、严禁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寄递、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严禁将饲养繁育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严格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封闭隔离。 三、严禁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活动。 四、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公众展示展演活动。动物园、野生动物园、室内萌宠园、主题公园、马戏团等利用野生动物活体面向公众展示展演的单位及其场所,应当对野生动物实施隔离。 五、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进行非生产性活动,杜绝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 六、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七、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邮政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应当严肃查处,依法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八、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本通告或者阻碍、妨害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 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通过、等热线或者平台举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五严五防”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措施,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延迟全省企业复工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企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等应急物资和原料生产企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企业等)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煤炭、电力、煤层气生产等企业)除外。 二、坚持精准复工和生产人员最少化原则。上述例外企业和按照行业特点正在连续生产的企业,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前提下,以保障生产基本运转和人员最少化为原则组织生产,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手段,减少现场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原则上2月9日以后复工。 三、强化企业疫情防控。授权各企业法人代表在疫情有效防控的前提下,灵活组织本企业职工到岗上班。企业复工前要制定预案,细化措施,做好健康防护,严格职工体温筛查,上班佩戴口罩,同时做好车间、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社会平稳有序。所有企业都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原则,统筹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2月9日前复工的例外企业,需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复工人数、防护措施。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防疫安全提示及倡议 近期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给广大消费者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2月1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防疫安全提示。提醒消费者: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个人勤洗手,家里勤通风;少去不安全场所购物、聚会,出行戴上口罩,减少接触密集人群;不要购买不安全的“野味”等肉食产品;如果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咳嗽、流鼻涕、发热等,医院就诊。 山西开启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绿色通道 1月29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发放第一张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号),为民企山西快成物流运送山西到湖北的医用物资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实现第一批物资运输。 为保障武汉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运输,1月28日,民企山西快成物流携手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向杰车队成立应急小组,主要运输山西到湖北的医用及相关物资。30辆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和60名司机,随时待命。1月29日接到第一批援助物资的运输任务,是由临汾乡宁县枣岭乡人民政府捐赠的斤苹果、斤梨、消毒洗手液箱、安睡裤箱和代餐速食奶昔箱及方祥华、张军奎以个人行为组织捐赠的桶8吨消毒液。 为将这些医用物资及食品尽快运送到武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审批发放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为山西支援湖北防疫工作提供运输保障。1月30日,车牌号为晋J第一辆车运载着这些医用物资及食品日夜兼程送往医院。 据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将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民航机场全面开启“绿色通道”,对防疫物资运输、医护人员和疫情人员转运等应急车辆,按照“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应急车辆免费优先通行)原则,统一印发通行证,保障应急车辆免费优先通行。 太原警方查处三起无证经营、高价贩卖口罩案件 2月1日,太原市公安局通报了三起无证经营、高价贩卖口罩案件。 杏花岭分局查获郭某、李某高价售卖口罩案 年1月30日,杏花岭分局接到线索:辖区某小区有人在业主群内高价贩卖口罩。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 经核查:年1月25日,正值新型冠状病毒高发季节,口罩紧缺,郭某和李某薇在家庭聚会上得知其亲戚赵某有购买大量口罩的途径,为购买口罩用于贩卖和自己使用,李某薇遂向赵某陆续购买口罩个,总计花费元。后郭某在小区业主群内向邻居进行贩卖。截至目前,郭某和李某薇共获利余元。同时,民警从其家中查获还未卖出的14个KN95型口罩和20个KN90口罩。杏花岭分局将进一步对赵某贩卖口罩的事实进行核查。 杏花岭分局查获郝某高价售卖口罩案 年1月30日,杏花岭分局接到线索:辖区居民郝某高价售卖医疗口罩,发国难财。民警迅速前往其住所地展开调查。 经查:年1月25日,正值新型冠状病毒高发季,郝某为谋取暴利,哄抬物价,相继从杏花岭区某小区一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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